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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无人机:“实名网络登记+考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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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9-20 浏览数:2363 来源:

  政策解读

  日前,国家民航局下发《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自6月1日起,民用无人机的拥有者须按要求进行实名网络登记。登记后,拥有者将收到包含登记号和二维码的登记标志图片,拥有者必须确保无人机每次运行期间,均保持登记标志附着其上。

  上述规定强调,2017年8月31日后,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如果未按照本管理规定实施实名登记和粘贴登记标志的,其行为将被视为违反法规的非法行为,其无人机的使用将受影响,监管主管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单位、个人购买均需登记

  规定明确,民用无人机是指没有机载驾驶员操纵、自备飞行控制系统。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最大起飞重量为250克以上(含250克)的民用无人机。

  根据规定,民用无人机登记标志包括:登记号和登记二维码。

  运行无人机须附着唯一“准飞证”

  实名制登记后,每架无人机有唯一编号,利用低空飞行控制系统就能实时掌握其飞行动态。

  针对标志使用,规定要求,民用无人机拥有者需在收到系统给出的包含登记号和二维码的登记标志图片后,将其打印为至少2厘米乘以2厘米的不干胶粘贴牌,粘于无人机不易损伤的地方,且始终清晰可辨。

  拥有者必须确保无人机每次运行期间均保持登记标志附着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