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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发布一系列人才政策 “创业之星”一次最高奖励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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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6-13 浏览数:1404 来源:新华网

  5年内评选100名“创业之星”,一次性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金支持,并提供项目担保、融资风险补偿和贷款贴息等。近日,南平市通过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对外发布了一系列人才政策,鼓励企业引进人才。

  据了解,当前,南平正处于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各方面的人才支持。为此,南平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南平市人才工作的十条措施》和6份配套文件,力推人才事业发展。

  其中,为支持现代绿色农业、旅游、健康养生等主导产业发展,对高层次产业人才在南平市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3年内,按照核心技术产品带动企业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60%的标准,给予每年最高2000万元的科研经费补助。同时,在全市开展优秀人才选拔工作,计划5年内评选100名“创业之星”,一次性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金支持,并提供500万元以内的项目担保、200万元以内的融资风险补偿、年100万元以内的贷款贴息。

  对于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及其所培育或引进的人才,将由市级人才专项经费按其实际支付人才经费的60%,分别给予年最高300万-5000万元额度的集成式支持。同时,提出首席科技官岗位补助办法,并按用人单位实际支付薪酬的60%给予补助,根据企业规模和人才层次,每年每家企业最高支持额度为50万-200万元。

  对于引进紧缺专业人才的,引进人才前两年,直接聘为市管国有企业管理或技术岗位人员,博士、硕士分别按企业副职、中层正职安排职务,并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补助奖励。两年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正式留任国企或调任公务员相应职务。对全日制大专以上工科类毕业生到南平企业工作的,分别给予300—2000元/月的生活补贴。

  不仅如此,为补齐医疗卫生、教育等社会事业基础人才“短板”,南平市将通过直接考核聘用的方式,着力引进一批教育、医疗卫生高层次中青年骨干人才,并给予人才房奖励和高层次人才相应待遇。同时,计划招聘乡镇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才500名,给予大专人才7万元、本科人才10万元的安家补助。

  此外,南平市还将设立人才专项资金,全市每年统筹资金不少于2亿元。对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奖励60-120平方米的人才房或30万-60万元购房奖励;对新到南平基层、企业就(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购房补助、租房补贴或人才公寓等。